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其他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手机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学生科备案。 二、关于手机充电规定 (一)所有走读生不得在教室充电; (二)任何人不得在教室前后墙壁上充电,不得使用拖线版; 三、日常手机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晚自习)、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领回: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学期结束家长领回,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学期结束家长领回; (四)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期末家长领回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晚自习),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学期结束家长领回。 (六)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在教室、宿舍私拉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系部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八)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给班主任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九)学生因违规使用手机被任课老师或班主任发现当场没收时,学生从老师手上抢夺手机,手机因此摔坏的,老师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学生在学校当众玩耍手机或借给他人使用手机因此产生损坏、丢失等矛盾的,应听从班主任处理意见,学生、家长拒绝听从班主任处理意见的,当事方自行处理,但不得影响班主任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否则,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将劝其退学,违法的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自习课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系部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系部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学生本人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系对其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班主任电话约定时间内不来学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系部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附申请表: ....................................................................................................... 在校期间学生使用手机申请表 班主任: 你班学生 因 原因需要在校时间使用手机,现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我和我孩子保证,在校期间 使用手机严格按照《建筑系关于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执行,不给系部和班主任制造麻烦,我的孩子如违规使用手机,坚决听从班主任处理,一切后果由家长及孩子本人承担,不为难班主任和老师。 申请人(家长): 申请人(学生): 年 月 日 ........................................................................................................................ 学生使用手机申请表 班主任: 你班学生 因 原因需要在校时间使用手机,现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我和我孩子保证,在校期间 使用手机严格按照《建筑系关于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执行,不给系部和班主任制造麻烦,我的孩子如违规使用手机,坚决听从班主任处理,一切后果由家长及孩子本人承担,不为难班主任和老师。 申请人(家长): 申请人(学生): 年 月 日
....................................................................................................................... |
当前位置:系部首页 > 德育天地 正文
关于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6-05-24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上一篇:建筑系运动会期间考核办法
下一篇:学校关于五六月份学生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