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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运动会期间考核办法
日期:2016-05-08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学校决定,2016年春学期运动会定于51213号二天,在泰兴市体育场举行,学校要求在运动会期间所有班主任不得请假,每天早上七点前班主任负责将本班学生带入体育场指定区域就座,运动会结束后由班主任将本班学生带回,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现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建筑系就运动会期间班级考核作以下规定:

     一、每天早上七点前,班主任负责点名、整队,将学生有序带入体育场指定区域就座,班主任拒绝带队或学生无序进入体育场,发现一次扣5分;

     二、所有班级离开校区前要检查门窗是否是锁,教室门不上锁或有学生滞留教室内的,发现一起扣5分;

     三、运动会期间中途不允许学生回教室,不允许学生离开运动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书面批准,否则,一经发现以突发事件考核;

 四、学生进入运动场指定区域就座后,不允许乱扔垃圾,不允许破坏公物,除运动员、新闻发稿员、服务员、救护员之外,任何人不得离开看台,如要上厕所,应向所在区域学生会值日生说明登记,合理时间内不归视为中途离场,不按规定办事,警告一次不整改的,扣5分,擅自离开看台到运动比赛区域去的,发现一起扣8分;

 五、运动会结束后,班干部应主动与学生会值日生联系,检查本班区域公物是否损坏,垃圾是否清理,拒绝联系的,以学生会值日生检查的数据为准,所在班级不得辩解,发现公物损坏的扣50分,垃圾不清理的扣10分;

 六、运动会结束,班主任应带领本班有序退场,秩序混乱,不听从学生会值日生指挥,造成混乱局面的,以突发事件考核,造成人员受伤或其他严重事件的,所在班级及班主任担全责,同时上报学校处理;

 七、运动会期间不得以评分不公等理由起哄、闹事、甚至滋事打架,(记分不公由班主任向组委会申诉)一经发现,不管是否造成事实,也不管理由是否成立,一律以突发事件考核,扣50分;

 八、运动会期间,如班级管理混乱,学生滋事、打架或破坏公物的,所在本级不得参加本学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

 九、在运动会比赛中表现出色,获第一名的,本班当月考核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其他方面有出色表现的,经系部讨论后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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