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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泰州市第三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的通知
日期:2021-04-30 

  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泰州市第三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科室、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科研成果的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获得过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并已经结题或获得过市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

  2.申报的特色项目已经开展研究并取得的一定成效,且具有长期研究的价值和更大范围推广的应用价值。“特色项目研究所”以特色项目命名,要做好3年、5年研究规划和十年远景规划,保持研究人员的相对稳定性。特色项目可以与前瞻项目或课程基地建设等项目整合起来研究。

  3.特色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须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教学实践创新能力,能将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教学行为,具有合作能力和协同教育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须有科研经费支持、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特色项目研究所”须进行经费项目预算和资金来源说明。

三、推荐申报名额

  泰兴、兴化、靖江、姜堰、市直各3个,海陵、高港各2个,高新区1个。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作证材料,电子扫描或复印件须审核有效。

  2.申报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

  3.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择优确立第三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确定后的特色项目研究所按计划进行研究和成果推广活动,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为研究所推介成果提供更多机会和打造有关平台;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进行过程性督查和年检,对在研期间获得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特色项目,将依据获奖等级申请相应的资金给予奖励。在研期间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力量优先支持特色项目研究所,进行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申报。

  4.已经是第一、第二批特色项目研究所所长的不可以申报,不能支持成员参与研究或不能保障特色项目研究经费的单位均不得申报。

  5.泰州市教育科研特色项研究所是纯粹的学术研修共同体,遵纪守法,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关于推荐申报泰州市第三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的通知

附件2: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推荐申报泰州市第三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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