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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管理,确保校园平安
日期:2023-06-04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外聘教师由所属系部通知并管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所有汽车必须停放到指定位置,学校停车场统一规划为行政楼两侧、教学区东西两侧南北方向停车位。严格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汽车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方便别人的原则,统一朝向不挤占别的车位,做到线内停车;

  2.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凡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送交交管部门处理,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3.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五公里,时刻注意、避让、礼让行人;

  4.其它车辆(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要统一停在校园的公共车棚里,对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各所属系部统一负责进行清理,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后归还;

  5.所有汽车车主,进出校门必须出示通行证,主动配合门卫指挥,无证件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新增车辆或车牌号有变化需及时登记补办或变更;严禁任何人将出入证外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一查到底;

  6.所有车辆进出校门必须减速慢行,并错过学生上、放学高峰期。学生上、放学高峰期为6:30-6:50、11:10-11:30、13:30-14:00、16:40-17:00、周五下午为15:30-16:30;大课间(9:00-9:30)禁止所有车辆进出。

  7.学生上、放学期间,所有车辆流动将执行单向通行原则,即学生上学时间段只进不出,学生放学时间段只出不进,任何车辆不得逆向通行;

  8.对超速行驶、随意乱停的机动车辆,由安管办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批评,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机动车辆由保卫科收回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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