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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部门、系部安全管理责任书
日期:2021-06-04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针对我校是职业学校的特点,为加强校园治安工作,创建安全的育人环境,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特与各部门、系部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

  确保学校政治态势稳定、师生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校园治安良好,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食品安全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学校校园安全任务:  

   1.保持政治稳定,禁绝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本安全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岗,具体到人:各部门、系部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后,确保一周内与科、组等下属单位,依据工作性质不同的要求,签订充分体现岗位特点的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传递压力、层层落实,使我校从上至下形成安管工作细化、实化、固化、量化、制度化、行动化的良好局面。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制定体现本部门、岗位特点的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校纪、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从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各类安全。  

  4.各部门组织部门内集体活动或对外培训工作,必须先制定完整的计划、方案,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报批手续,获准后方可实施。活动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实施者进行严肃查处。  

  5.必须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认真进行核查登记,务必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谁管”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按章办事、按规操作,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外聘人员的工作和行踪必须有切实的书面监控记录,其在岗期间实行日记、周报、旬查、月清的书面记录,由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系部负责人每旬检查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6.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月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及时整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并整改。  

  7.认真、切实的建立部门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部门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安全档案的建设和保管列入部门负责人的年终考核。  

  8.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防毒,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9.加强疾控安全工作,常态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1.学校每月由安管办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常规检查,每季度进行重点检查,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进行通报。   

  2.根据常规检查及抽查结果进行综合打分;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在职评、岗聘、晋级加分进档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实行“一票否决制”,有重大事故发生或每年中有两次被通报批评的部门,其负责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订双方及安全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即生效。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2021年 06 月01日                   2021年 06 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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