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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4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各分院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聘任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一)9月12日—2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n)。认定申请流程及工作规范见附件1、附件2。
  (二)10月11日前,各分院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三)10月15日前,申请人根据各分院指定时间集中报送书面材料,各分院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下半年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分院于9月14日前将认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5)报学院教学管理处,学院将统一汇总后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届时将对部分分院的测试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二)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分院不得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须委托当地高校代为测试,可选派1-2位分院人员参与测试工作。
(三)各分院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 号)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各分院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四)各分院在收集申报材料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管理,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五)请于10月17日前将网报现场确认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335351;025-83335335。
(六)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版名册内容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3,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m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3.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4.学校下半年对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人员的公示公文。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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