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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情况通报
日期:2017-12-11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于20179-10月组织4个专家组,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各分院、办学点报送的“2017年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核。11月又组织有关专家与部分学校的专业系部主任和专业带头人就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分析,并就如何依据指导性方案,根据学校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制定出实施性方案进行了指导,形成了共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大部分学校比较重视2017年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能执行教育厅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以学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制订实施性方案;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过程比较完整、规范,方案格式较为规范,结构较为合理。

2.部分学校在方案中增加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创新创业课程、校企合作等内容,加强了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 部分分院吸收了专业群建设理念,注重教学过程与学生成长过程的融合,尊重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要求,加强了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和选修课程建设,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效应开始显现。

3.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凡是专业协作委员会开展活动积极、注重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的,方案制订情况普遍较好,如财会、护理、建筑、机电、焊接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审核发现的问题

1.从方案的整体情况看:各分院、办学点对方案制订的校内审核机制尚不健全,部分方案出现“张冠李戴”、前后名称不一致、前后数据相矛盾等现象;有的学校对方案制订不够重视,将2016年方案原封不动地上报,个别学校甚至直接将2013年指导性方案作为新修订的方案上报。

2.从方案的体例框架看:部分方案未能完全按照2013年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体例格式和基本框架进行编制,有的随意增减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内容,有的任意变更基本内涵;少数方案甚至出现了按“3+2”,“4+1” 体例格式和基本框架进行编制的现象;也有少部分方案基本照搬了五年制高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3.从方案的基本内容看:不少方案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个方案前后专业名称不一致,专业代码用的是老代码;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表述不清楚;职业(岗位)面向表述过于抽象,职业资格认证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符;教学时间安排表中,教学时间分配与教学时间安排不一致,主要文化课程开设课时偏少或偏多,专业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实践教学安排不尽合理,学分折算不规范,任选课所占比例小于10%;主要专业课程及内容要求栏,课程名称与安排表不一致,部分方案缺教学实施建议,有的方案教学实施建议完全照搬指导性方案;专业教师任职资格栏表述不清楚;实训(实验)条件栏,部分方案对校内实训(实验)场所的功能无表述,部分方案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无说明;编制说明栏,部分方案编制依据不正确,课时及学分分配说明不到位,定岗实习、毕业设计、教学评价等主要教学环节未说明或照搬指导性方案,缺乏自我实施有特色的做法。

 4.从方案的特色体现看:大部分方案内涵的表述基本是以指导性方案为样本,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而成,总体感觉能在体现课程改革特色,体现“互联网+”要求,体现有效质量评价等方面有创新的比较少。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学校将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交给系部,学校层面缺乏严格的审核把关,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部分学校对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依赖性较强,未能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有效修订,形成符合学校实际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学校内部未能建立起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论证、审批及实施的工作机制。

2.学习文件不够。部分学校参与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人员对《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的文件精神以及“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更新后的专业目录、国家新颁布的职业资格目录等学习不深入,领会不深刻,把握不准确,要求不熟悉,导致“方案”出现较多问题。

3.参加活动不够。学院大部分专业都有相应的专业协作会,专业协作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都有专门的活动指导,部分学校尤其是部分办学点、技师学院参与相关活动不主动、不积极,有的虽然参与活动但未能将要求落到实处,有的参与人员既未参加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也未将有关要求传达到位,以致上报方案问题较为突出。

4.研究论证不够。部分学校专业专门化方向设置仅是为了追求数量,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以致出现:部分专门化方向名称与另一个专业名称相同,部分专业的专门化方向与本专业的关联度不大;在设计专门化方向时,更多是想把专业方向办成一个专业,缺乏对专业专门化方向的理性思考,没有基于本专业开展社会需求分析、职业素质分析、能力结构分析,没有将专业专门化课程模块的目标具体化。目前,大部分学校专业专门化课程模块选用其他专业的核心课程,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应用技术进步,针对相应的职业岗位必备的综合能力及其专项能力进行科学设计与论证。

四、整改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组织领导。学校教务部门要加强对方案制订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明确方案制订的原则和要求,系部要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形式,加大专业调研力度,深入开展职业分析,强化方案论证工作。

2.进一步完善五年制高职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要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专家审核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学习和理解,结合学校实际对原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于1230日前报学院教学管理处备案。

3.学院将适时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与实施的专项视导,指导学校有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督促学校规范方案制订流程,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方案审核制度。

4.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要强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诊断改进作用,推动专业协作委员会工作走进各学校专业、系部、教师、课堂、学生,提升专业协作委员会在诊断和整改工作能力和水平,让系部、教师、课堂、学生感受到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的环境氛围和要求。

 

附件:2017年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按学校)(附件请至联合学院教学管理群下载,群号:567422011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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