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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7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精神,现就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8届起,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我院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年度毕业生。存在条件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条件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领条件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高校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

2.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区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原件,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的91号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本人的残疾证(原件)、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毕业年度)、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本省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 学籍证明(各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四、发放程序

1. 各分院、办学点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各校汇总填写“求职创业补贴学校申请表”(附件2)和“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后上报学院。学院将学生材料汇总后上报南京市人社局。

2.补贴资金预计在第二学期下达学院,学院核实后会及时下达各校。请各校按照学生账户信息及时下达给学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原件,人社局审核后再行归还。

 3. 请于1220号带齐上报材料原件到学院当场审核。

联系人:郭偌伶,电话:025-83335346。邮箱:ruolingguo@163m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学校申请表

        3.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以上材料请到联院奖助贷管理群共享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111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11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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