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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胸卡佩问题的规定
日期:2016-03-25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各位班主任,近期校系二级检查考核人员来我系检查学生胸卡佩戴情况时,经常发现有少部分学生拒绝将胸卡佩戴在指定位置,而是将胸卡随手扔在桌子上,此行为严重不符合学校及系部的规定,现将胸卡佩戴问题规范如下:

一、所有学生的胸卡外壳和带子应完无缺,如有损坏的要及时更换(校门外小店有外壳和带子卖),下周一系部开始检查;

二、所有学生早读课和晚自习及其他场合下学校规定要佩戴的,应主动将胸卡佩戴好,等待检查;

三、校系二级检查人员有权在校园内按照学校规定检查每一位学生的胸卡,每一位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检查;

四、检查人员在检查胸卡时发现学生不予配合的,警告一次依然拒绝规范佩戴胸卡的,发现一起扣2分;

五、胸卡遗失的应迅速到学生科登记补办胸卡,在胸卡补办好之前,班主任应按照系部提高的统一格式填写好胸卡遗失证明,系部盖章后生效;

六、检查人员检查胸卡时发现学生胸卡遗失又没有补办胸卡证明的,一律视为不佩戴胸卡,发现一起扣2分;

七、检查胸卡时,被检查者拒绝配合,甚至恶语相向的,发现一起扣5分。

 

以上规定自2016328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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