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校园内外偶有打架事件发生,并引来部分好事者围观,并因此常被我校保卫部门视为打架斗殴参与者。为严肃纪律,我系决定自即日起以下情况视为打架斗殴: 1.有学生打架时,在旁围观或起哄者; 2.外出吃饭、购物时发现打架停足观望超过1分钟以上者; 3.其他学生打架,但事后各种视频、图片证明其在场者; 4.打架事情发生后,其他学生举报其在场者; 5.通过手机发信息或打电话邀请他人参与打架斗殴者; 6.故意激化矛盾,促使他人发生打架斗殴,本人却在一边观望者; 7.其他情况下发现打架斗殴超过1分钟拒不离开现场者; 以下情况不视为打架斗殴: 1.学生会干部赶到现场检查情况时(但必须佩戴学生干部胸卡); 2.发现打架斗殴后带领学生会干部到现场检查者; 3.在现场配合学生干部说明情况者; 4.向保卫部门举报有人打架后又回到现场者; 凡是被视为打架斗殴者每人次扣20分以上,并纳入百分赛考核; 打架斗殴发生前向学生会或老师举报者,奖励20分,纳入百分赛考核,并将其姓名记入系部优秀学生名录保存; 对于即将毕业离校的学生,系部视情况将其表现上报学校,建议停发或缓发其毕业证书。 望各班认真贯彻执行本系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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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围观打架斗殴的通知
日期:2015-12-07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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