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班级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正常时间内进入操场,服从现场指挥,到指定地点站立或就座,如班级整队入场时间在全校最后一个进场,并因此受到学校催促和批评的,扣2分,如该班全校最后一个进场,学校没有批评或催促,则不予扣分; 二、在全校集体活动过程中,本班班长应配合班主任和学生会干部维持本班纪律,防止学生讲话、走动,影响现场秩序。 三、学生会负责检查现场纪律情况,发现相关班级纪律差时应提醒班长警告一次,警告一次无效,应向班长指出相关同学在违纪,提醒后,该班纪律没有好转,学生会此时应扣分到班,纳入每日百分赛考核,每人次扣0.5分; 四、集体活动中不得乱扔垃圾,发现垃圾时,老师或学生会应当提醒相关班级注意卫生,该班应及时整改,拒绝整改,或继续乱扔垃圾的,扣2分。 五、在集体活动中,相关班级的学生拒绝管理并与学生会发生争执的,班生会干部应通知班主任,班主任不在场应通知班长,通知到达后,相关班级学生继续不配合,违犯以上纪律规定的,每人次扣2 分。 以上规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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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公共场所学生行为规范
日期:2015-10-14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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