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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包干区卫生保洁时间规章制度
日期:2017-05-02  来源: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点击:

      1.包干区打扫,教学楼早上6: 50之前必须开始打扫,教学楼外包干区7: 05之前必须打扫完毕,教学楼包干区7: 00之前必须打扫完毕;中午所有包干区1: 50之前必须开始打扫,2: 00之前必须打扫完毕; 晚上所有包干区19: 00之前必须打扫完毕。以上规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保洁任务,否则视为保洁不及时,每次检查考核扣1分。如遇不及时打扫的,在值日生提醒下还不打扫卫生则视为未打扫,每次检查考核扣2分,拒绝打扫的,每次检查扣5分。

       2.打扫完毕后,每班先进行自我检查,没有问题后,派一人在包干区留守等待检查结果,其他人员加班,早上7: 00学生会值日生准时检查,除留守人员外发现多余人员借口等待检查拒绝回班读书的,每人次扣1分。若发现问题,须重新整改的,应等待值日生检查,没有问题后发放凭证,签字回班。若包干区无人留守或整改后不等值日生复查就擅自离开包干区的,包干区卫生又比较差的,视为没有打扫,每次扣3分。

       3.包干区打扫要求:

草坪:无明显白色垃圾;花坛:无明显白色垃圾;大道:无枯枝败叶,无生活垃圾;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污迹,墙面砖保持干净,护栏及护栏内外保持干净;大厅:地面无垃圾、无污迹,墙面砖保持干净,护栏及护栏内外保持干净;楼梯:地面无垃圾、无污迹,墙面砖及护栏保持干净,墙面无污迹;求知广场:地面无枯枝败叶、无生活垃圾。

 

备注:雨天,室内打扫要求正常,室外无白色生活垃圾,无大量可有枯枝败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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