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开放大学要在社会教育中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的要求,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系统化、标准化、示范性的“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以下简称“学习苑”)建设工程,旨在依托“学习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及活动,推广实施社区教育创新项目,塑造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品牌,提升开放大学的社会服务能力,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三五”期间,全省拟建设“学习苑”80个左右,2016年度原则上每个市申报1-2个,省直管县1个(不占大市指标)。现将《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试行方案》《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标准化建设评估试行指标》《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标准化建设申报书》予以印发。请各市开放大学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遴选相关单位开展共建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标准化建设评估试行指标》开展自评,提交《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标准化建设申报书》及与“试行指标”相对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本)各一式三份,在 各地在自评创建及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省社指办)联系。项目联系人:张珠龙,办公电话:025-86265533。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江苏开放大学办公楼1702室,邮编:210036。 附件: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
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