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文件
苏社教指〔 2018 〕 5 号
关于做好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16〕25 号)有关精神,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市开放大学展开了遴选申报工作。目前,16、17 年两批确定的 51 家建设单位,正在正常开展建设工作。 为了更进一步地发挥“学习苑”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学习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塑造社会教育品牌,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拟开展继续推进“学习苑”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两批“学习苑”建设单位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评估指标(修订)》的要求,于 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开展情况 2、经费使用列支明细 3、特色项目培育情况 4、人员、制度建设情况 5、培训、活动推进情况 各项内容应有详细数据、文字、图片、总结等支撑材料。 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会同各市行政主管部门,市社指中心开展相关检查、评估。纸质上报材料加盖地方开放大学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汇总、审核本区域所有“学习苑”报送材料后统一寄送至省校社会教育处,并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地区学习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可通过QQ(823633742)在线发送,也可发送至邮箱:823633742@qqm。请各地高度重视“学习苑”项目建设工作,把社会教育的触角继续延伸至社区,打造“终端制胜,特色服务”的教育品牌,完善我省社会教育办学体系,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各地在建设进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在“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QQ 群(群号码:244409575)中及时开展讨论与交流。
联系人:施健,办公电话:025-86265533,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399 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楼 1702 室,邮编:210036。 附件: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评估指标(修订)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 |
关于做好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日期: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