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济川药业签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
日期:2019-12-28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我校曹荣军副校长,培训处陆军副主任应邀参加,并与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双方协议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明确了合作内容,合作期限以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该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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