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江苏省苏民安【2012】53号文件,苏民安【2014】19号文件要求,退役士兵学员须参加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规定的生活补助。校培训处协同教务处及相关系部,在考前开展技能培训等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组织了17级退役士兵车工、电工理论笔试和实践操作的技能鉴定考试。考试期间所有考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坚守岗位,考试秩序井然,考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