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好家长”推荐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4-04-07 

尊敬的家长

  你好!为选树先进、培塑典型,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育人育德水平,学校现开展“泰好家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在校学生的家长

  二、评选条件

  1.言传身教,身体力行。重视家风家训建设和传承,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时时处处当楷模、做榜样。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庭成员间平等、民主,人际关系融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坚持学习,重视家教。注重学习和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掌握科学理念和方法,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亲子关系融洽,家庭教育效果显著。

  4.遵循规律,尊重孩子。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育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

  5.关心教育,家校合作。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带动其他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负担。

  三、推荐评选

  1.通过家长自荐、相互推荐、班级举荐等方式,将“申报表(见附件)、1篇家庭教育感悟或家校共育心得、2张亲子生活照”电子稿,于5月15日前由班主任交系部汇总。每班最多推荐1名。

  2.学校评选校级“泰好家长”,并于5月20日前择优上报泰兴市教育局。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学校“泰好家长”推荐评选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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