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少年,行青春花路”活动方案
日期:2022-10-09 

一、活动主题

  做法治少年,行青春花路---“青春蔚蓝”行动

二、活动目标

  开展系列法治宣传,为青少年撑起“蔚蓝天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9日(周日)下午4:00

四、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五、参与人员

  1.徐  姣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2.战国志    中建安装石化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3.何  芬    市教育局副局长

  4.孙  玮    市法院刑事审判兼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

  5.叶海林    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6.崔  静    中建安装石化工程公司党建工作部部长

  7.蔡  萍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

  8.周  筠    泰兴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9.李冠军    中建安装工匠兄弟连安全总监

  10.何晨阳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副书记、校长

  11.泰兴中等专业学校高一师生。

六、活动议程(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施文龙主持)

(一)“扫黄打非.护苗2022”绿书签行动

  1.蔡萍介绍“扫黄打非.护苗2022”绿书签行动(20分钟以内)

  2.徐姣、战国志、何芬、孙玮共同为“泰州护苗工作站”揭牌

(二)青春蔚蓝行动

  1.孙玮庭长介绍“泰兴市人民法院青春蔚蓝行动”(5分钟);

  2.李冠军宣讲“工匠精神”(20分钟);

  3.周筠《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20分钟以内)

(三)赠书(均6名学生代表上台领取)

  1.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姣、蔡萍、孙玮赠送绿书签等文创产品;

  2.中建安装石化工程公司战国志、崔静、李冠军赠送专业书籍;

  3.泰兴市人民法院徐姣、孙玮、周筠赠送普法书籍“做法治青年.行青春花路”。

(四)合影留念。

七、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前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接触史,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21日内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苏康码”和“行程码”异常人员;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前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不得参加活动。请参会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做好核查工作。

  2.部门沟通与协调:泰兴法院

  3.会场布置: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兴法院

  4.站点布置:泰兴市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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