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07 

 

各系部,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和近视防控工作的影响,一体化推进疫情防控和近视防控,进一步掀起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热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1号)和 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要求,在全校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进行一次全面视力监测,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各班级组织开展覆盖全班学生的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将监测结果以系部为单报送学校医务室,录入泰州市学生身心健康管理系统,建立屈光发育电子档案。并对近视程度较高的学生进行特殊干预,预防发生更高程度的近视。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爱眼护眼意识。结合防控要求,学校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橱窗、校园广播和电子屏等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各班级利用班会、黑板报等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向学生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养成健康用眼习惯。

  (三)注重环境建设,为保护学生视力提供保障。对教室内采光、照明和桌凳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并按照防近要求进行整修。学生座位须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加强防近环境建设。

  (四)减轻学业负担、增加户外活动。严格落实减负政策,要求各科任老师适量布置相关作业,不增加学生课后作业负担。同时,组织学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保证学生体育课时间和户外运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五)注重家校互动,构筑家校共同防线。通过家长信、家访、家长会和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切实提升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并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在家期间的用眼时间和用眼方式的监督与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加紧部署。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紧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泰教体艺〔2020〕2号)的政策要求,布置、督促和检查该项工作。

  2.丰富形式。各系部、班级要紧扣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提高眼健康知识知晓率和普及率。

  3.及时总结。各系部认证总结活动经验,并于9月26日前统一将本系部各班级开展宣传、学习等活动的图片资料上报学工处。联系人:王文灿,联系电话:15861076672。

 

  

                                               学 工 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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