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做合格家长 培养合格人才”家校教育实践答题活动的通知》,请各系部、班级务必于1月11日前填写“在校生花名册电子表”(见附件或班主任QQ群下载),经系部汇总后,交学工处。时间紧,烦请按时完成。
学 工 处
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