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兴分院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校级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德育骨干教师是在我校具有相关资格的班主任中,选拔出来的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水平高,德育成果显著,教育管理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并在德育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第三条:校级德育骨干教师分为校级班主任新秀、班主任能手和德育名师三个等次。 第二章 机 构 第四条:学校德育骨干教师的评选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负责,由校学工处负责具体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评 选 第五条:班主任工作新秀的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或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评选条件: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荣誉:本人或所带班级在近3年内至少1次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或近3年内,本人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获一次优秀。 (2)经验交流:近3年内班主任工作经验在校级及其以上相关会议上或文集中做过交流;或近3年内在校级及其以上教研或验收活动中做过示范性班会或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 (3)主题班会:近3年内至少参加过一次校级主题班会评比活动。 (4)教科研:近3年每学年都有教育案例上交给学校;或任期内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案例评比;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德育课题,并已结题;或参加市级及其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过德育论文。 3.评选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系部具体负责个人报名、初评的组织和评比工作,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3)学校由学工处牵头对照遴选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分项赋分,累计计算,按照比例,确定班主任新秀对象。 (4)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评选过程及个人师德表现进行审查,最终研究确定校班主任工作新秀称号的名单,经公示后颁发证书。 (5)校班主任工作新秀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为全校现任班主任总数的15%。 第六条:班主任工作能手的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以上或累计担任班主任五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评选条件: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职称资历:已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班主任; (2)个人荣誉: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班主任新秀称号;或近4年内本人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获2次优秀。 (3)工作荣誉: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过县(市)级及其以上表彰的教育先进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或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称号;或在近4年内至少2次是学校的优秀班主任或文明班级。 (4)经验交流:近4年内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县(市)级及其以上相关会议上或文集中做过交流;或近4年内在县(市)级及其以上教研或验收活动中做过示范性主题班会或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 (5)主题班会:近4年内至少参加过一次校级主题班会评比并获过奖项 (6)教科研:每学期都有教育案例上交给学校;或任期内有市级教育案例评比并获奖;或主持过县(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排名前五位);或参加市级及其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过德育论文。 3.评选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由系部具体负责个人报名、初评的组织和评比工作,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推荐。 (2)学校由学工处牵头对照遴选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分项赋分,累计计算,按照比例,确定班主任能手对象。 (3)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评选过程及个人师德表现进行审查,最终研究确定校班主任工作能手称号的名单,经公示后颁发证书。 (4)校班主任工作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比例为全校现任班主任总数的10%。 第七条:德育名师的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上,在职在任长期(累计8年以上)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德育科研、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分管负责人。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2)曾获得校级(含)以上班主任能手称号的中青年教师; (3)曾获得市级(含)以上德育工作表彰。 2.评选办法: (1)由各系部推荐参评对象,校德育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评选。校德育领导小组在逐项考评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校德育名师人选,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再次审定。 (2)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对整个评选过程及个人师德表现进行审查,并最终研究确定校德育名师的名单,经公示后颁发证书。 (3)校德育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四章 聘 任 第八条:德育骨干教师在每年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聘任。考核量化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章 考 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 1.校班主任工作新秀考核:见附件3。 2.校班主任工作能手考核:见附件3。 3.校德育名师考核:见附件4。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条:对校级班主任新秀的奖励办法 1.对获得校班主任新秀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年度专项考核奖。每年年末学校对班主任新秀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发放300元考核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的不发奖。 3.校班主任工作新秀自获得校班主任新秀称号次年起至35周岁,有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学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取消其称号,不予聘任。 第十一条:对校级班主任工作能手的奖励办法 1.对获得校班主任工作能手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年度专项考核奖。每年年末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能手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发放400元考核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奖。 3.校班主任工作能手自获得校班主任能手称号次年起至45周岁。有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学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取消其称号,不予聘任。 第十二条:对校德育名师的奖励办法 1.对获得校德育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年度专项考核奖。每年年末学校对德育带头人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发放500元考核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奖。 3.校德育名师自获得校名师称号次年起至退休。有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取消其称号,不予聘任。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三条:校级骨干德育教师全年工作必须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德育工作带头人,考核年度没有完整(指缺少三个月以上)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不参加考核,不享受相关奖励待遇。班主任工作能手、新秀,学年度没有完整(指缺少两个月以上)担任一线班主任工作的,不参加考核,不享受相关奖励待遇。 第十四条:考核对象存在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由于管理不善,本人所在学校、所带班级学生违法犯罪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接受或索要家长贵重财物的;从事有偿家教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试执行,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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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日期:201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