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日期:2013-02-25
各系部、各班主任:
自2012年秋学期起,我校中职学生将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对部分困难学生继续贯彻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本学期初,须将上学期学生已缴的学费按标准进行退还,将部分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如数下发。为确保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数据全面、真实、准确、顺利返还和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将通过《告家长书》和家校通等途径向广大家长加强中职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学校已将应发的助学金和已经收取的学费均已按规定标准退还到本人资助卡。
2.所有12级学生的资助卡均已办好,并下发到各班主任,各班主任须在3月5日前组织一次家长会,集中发放资助卡,由家长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签字后方可领取,家长未到的暂缓发放。
3.对受助学生及家长加强宣传,教育受助学生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发奋学习、成人成才。表彰受助典型,并进行现身说教,扩大资助育人效果。
4.对未交足学费的学生,各班主任须通知家长,催缴欠费,(五年制二、三年级有未缴足学费的,学校直接从退费金额中扣除)否则,学校将扣发毕业证书,或禁止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
学 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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