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二)
日期:2013-01-10
目前,有少数学生在校园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破坏了学校管理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火灾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通知要求,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每日的值班人员主动督促保卫科、各系值日人员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同时,带领当日值班人员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与巡查,严防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学工处协同校保卫科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保卫科加强对门卫和校内保安的监管,严禁将烟花爆竹带进校园、存放宿舍和在校园内擅自燃放。
校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学生会、学生纠察大队加大巡查校园的力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
各系部和各班主任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进行自查自纠,加大管理和考核力度。
如因工作不到位,学生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 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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