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值夜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2-02-22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每天晚上各系 1.各系部根据本系部实际,每晚须安排1—2名老师参加学生宿舍值夜工作。各系须召开室长,或寄宿生会议,加强教育,服从管理。 2.值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因事请假,须向本系部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并确保有人顶替值夜。 3.晚自习放学后值夜人员须按时到宿舍区值勤,维持学生就寝秩序。不得在办公室逗留,更不得睡在办公室。 4.每晚21:30—21:50期间,各室室长须到本系值夜老师值勤室签字,汇报本室住宿情况。值夜老师须分期检查宿舍,防止夜出不归、破坏公物、破坏就寝纪律和男女生进入异性宿舍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5.值夜老师对当晚的值日情况做好记载,并将有关异常情况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向系部汇报。 6.遇有意外事故,值夜老师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7.各系部对本系部的值夜工作负责,全面加强管理。学工处将进行督查、抽查,加强对值夜工作的监管。 学 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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