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值日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5-0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创设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生管理,真正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时段育人,使学校管理更具体化、细节化、可操作化,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学校教师值日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值日工作根据二级管理要求,有校学工处每学期开学初安排好学校值日和系部值日表。学校每天安排校级领导一名,中层干部一名,值日教师一名参加学校值日;系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参加系部值日。

2.学校教师应积极参与值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服从安排。

3.值日人员必须佩戴值日标志上岗,做师生的表率。

4.值日人员值日当天须于早上6:40前到岗;上午6:50前,下午18:50前到校学工处签到;晚上21:30后离岗,不得迟到、早退、缺岗。

5.值日人员每日午餐和晚餐原则上须在学校餐厅就餐,有特殊情况须向当天值日领导请假,并做好预先调整,不得空岗。

二、学校值日人员职责

1.校级领导值日当天是学校值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园出现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果断处置。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加强对校门口巡查,确保学生有序、安全进出校园。

3.负责检查各系部值日教师到岗情况,加强校园巡视。

4.检查公共场地安全、系部卫生包干区和车辆停放情况。

5.检查系部学生迟到、提前下课、午休和晚自习纪律。

6.认真填写值日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系部反馈。

7.校学工处负责学校值日评分记载每月汇总,并考核到系部;

三、系部值日人员职责

1.检查本系部学生胸卡佩戴、迟到、早读、提前下课情况。

2.检查早读课和晚自习班主任的到班情况。

3.检查当日各班级的包干区、教室内外和宿舍的卫生情况。

4.午休时间检查和维持午休纪律。

5.检查、巡视和维持系部的自习课、晚自习纪律。

6.值夜老师须准时进入宿舍、检查并记载学生入住情况和就寝纪律,处理偶发事件。

7.认真填写值日评分记载表,扣分须有详细记录,并于次日在系部范围内公布。

8.各系部负责系部值日评分记载每月汇总,考核到班主任,作为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并按月保送到校学工处。

四、责任追究

1.值日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岗位上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重大偶发事件或预见可能发生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向值日行政人员汇报,值日行政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解决,并设法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

2.值日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岗位履行职责期间,因不可预见或不可阻挡的原因,致使发生恶性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则不追究责任事故。

3.对于缺岗或脱岗致使该岗造成恶性事件,造成一定损失,则扣除当天(或晚上)的全部值日津贴。

五、附 则

学校值日管理规定自201159日起试行。

 

                      学 工 处

                       201154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本文】

手机扫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