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校学生工作、系部学生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充分调动各层学生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实现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的竞争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正生 副组长:吕庚圣、周大峰 组 员:叶国俊、杨丽琴、马太平、常 斌、陈爱午、丁爱华、 周 勇 二、考核对象: 班主任、系部分管学生工作人员和校学工处、校团委负责人员。 (一)对班主任的考核: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班务工作、④日常出勤、⑤常规管理、⑥活动组织和参与、⑦班级偶发事件的处理、⑧班干队伍建设、⑨推优树先、⑩工作能力。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每日百分赛成绩占50%;②系部管理人员考核占30%;③班级学生测评占2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每学期评选学校和更高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德育先进个人和其它表彰的主要依据。 (二)对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考核: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工作能力、④工作作风、⑤工作执行力、⑥工作实绩、⑦工作创新、⑧重大活动的组织、⑨偶发事件的处理、⑩学生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建档;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分管校长考核占20%;②学工处考核占30%;③校团委考核占20%;④系部班主任测评占3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长统筹把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的人员由分管校长与之交流,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校学工处、校团委负责人员: 1.考核内容: ①师德师风、②工作责任心、③工作能力、④工作作风、⑤工作执行力、⑥工作实绩、⑦工作创新、⑧重大活动的组织、⑨偶发事件的处理、⑩指导系部工作和服务态度; 2.考核方式及分值: ①分管校长考核占30%;②系部分管学工人员考核占50%;③校学工处、团委内部工作人员考核占20%。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长统筹把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的人员由分管校长与之交流,提出整改意见。 学 工 处 二0一一年元月六日 |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学期综合考核办法
日期: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