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2-09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2 月 28 日

   培训对象: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

   二、培训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https://www.smartedun/special/TeacherTrainingW)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15 节课程的学习,班主任须完成不少于 10 节课程的学习。

   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由各地各校按照地方和学校的规定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打印本文】

手机扫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