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基础信息的通知
日期:2020-12-18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关工进网格”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配合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做好预防工作,学校认真排查可能因心理问题违法犯罪、自残自杀的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填报基础信息数据(见附件),每校不得超过两人,并于12月18日前报教育局德育科。同时做好对排查出的学生保密事项。
附件1:
泰兴市心理危机干预通知/uploadfile/2020/1218/20201218114303144.doc
附件2:
基本信息表/uploadfile/2020/1218/202012181145103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