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创业园管理细则
日期:2016-10-06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服务周到;产品质量过硬,决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2.坚决服从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 3.各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必须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不得聘任用校外人员,得私自转让。少数有技术要求的公司,可在掌握经营管理权的前提下,外聘技术人员进园指点,但不得直接经营。 4.各公司做好平时的财务记录,每月定期做好财务报表并上报创业指导管理办公室,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5.不得破坏园区和校园环境、室内结构、水电网及其它基础设施,如因经营需要改装,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