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日期:2009-10-12 
  

第一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与规范

                   第一节     班主任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乐于奉献的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勇于开拓,敢于竞争的创业精神。

、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做好班级工作总结,并帮助班、团组织制定好工作计划与总结,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目标,督促和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关心学生的课外活动和身心健康,协助开展第二课堂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负责本班学生的操行等第的考核、组织和审议,负责本班级学生的考试成绩汇总和填报学生评语工作、毕业鉴定工作,协助学校搞好学生奖惩工作以及其它各项工作。

四、全面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及时处理日常班务工作和学生中突发、偶发事件并及时汇报。对违纪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帮教措施,抓好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制定班级管理的各项规定、督促学生严守校规校纪。

五、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经常与科老师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学习交流、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练好专业技能。

六、经常找学生谈心,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取得家长的配合,共同教育学生。特别要注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七、经常深入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检查督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

八、负责学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负责组织、管理并按时完成本班学生参加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竞赛活动,以及学校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节    班主任工作规范

一、日工作规范

在校班级班主任:

1.督促学生按时起床,组织学生早锻、就餐。

2.组织学生早读,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安排好卫生打扫和自行车排放。

3.组织学生上好课间操。

4.中午合理安排在校学生休息,保持班级秩序稳定。

5.组织本班学生上好自习课及活动课。

6.组织晚放学后的卫生打扫及教室管理。(含包干区)

7.组织本班学生上好晚自习,以及晚自习后的卫生维护及教室管理。

8.晚自习后,要经常检查或突击检查学生住宿情况。

9.每天及时了解及小结班级情况并做好记载,重大问题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10.所有集体活动班主任均须带领学生排队前往。

二、周工作规范

在校班级班主任:

1.组织学生参加升旗仪式。

2.找后进生谈心。

3.与任课老师联系,了解班级学生情况。

4.督促检查学校统一安排的班级卫生打扫情况。

5.上好每次班会课,并要有教案。

6.对严重违纪事件应积极配合学校调查和处理,并将处分决定通知或邮寄给学生家长。

7.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对待特殊学生要经常家访,电访或信访。

8.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生流失情况及原因。

9.及时汇总公布德育积分,对扣分较多的学生予以帮助教育。

三、月工作规范

在校班级班主任:

1.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班团干部会议,并做好记录。

2.月末按规定上交班会和有关记录。

3.准时出席班主任工作例会。

四、学期工作规范

1.学期初的工作:

 在校班级班主任:

1)制定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学生处,指导班委、团支部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要求计划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2)明确班级奋斗目标,做好学生稳定工作,组织卫生大扫除,出好第一期板报,及时布置好教室,开好第一次班会。

3)协助会计室收缴各项费用。

4)确定班干、团干,做到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5)协助各处室做好各项工作。

实习班级班主任:

制定班级实习管理计划,进行实习动员,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组织学生家长签订实习协议,协助会计室按时收缴各项费用。

2.学期末的工作:

在校班级班主任:

1)完成班主任工作总结,指导班委会、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

2)完成学生的评语,成绩单的填写以及学籍卡内容的填写,并完成学生成绩汇总、操行评定工作。

3)上交《班主任工作手册》、《班务日记》等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学生评比表彰送审表。

4)进行复习考试动员。

5)布置假期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假期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

6)参加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7)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8)上交班主任德育论文、学生德育积分汇总表等有关资料。

实习班级班主任:

1)协助、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小结及鉴定,完成学生毕业资料的准备和收缴工作。

2)参加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3)上交班主任德育论文和其它工作材料。

五、安全常规

1.班级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须向学生处报告,并由学生处研究上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安全情况。

2.班级发生失窃或学生连续旷课,离家出走、违法犯罪、伤亡等意外或重大事情时,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外,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加强实训、实习安全教育。

4.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其他安全(如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教育。

六、班主任工作规范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可作调整,调整内容另行通知。

 

              第二章     班主任的聘任、解聘和奖惩

、每一个班级各设班主任一名,根据实际情况可设副班主任一名,但不享受待遇、资历减半。班主任人选原则上在各系内部,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提名产生班主任候选名单,存在问题的,由学工处在吸收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微调,经校长室通过,由校长聘任,并予以公布,班主任最终的名单报学工处备案。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无特殊情况予以续聘。

、中途如有并班,则根据以前班主任考核综合积分确定班主任人选。

三、班主任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在聘期内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十五天向校长室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方可离职。

四、班主任选聘年龄范围原则上在男50周岁(包括50周岁)、女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下,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当班主任,除学校研究确定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外,其他教师及职员均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包括副班主任)工作,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年年终考核不得为优。

五、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轻。

六、凡晋升中级职称者,必须具备连续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凡晋升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累计六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担任中层管理岗位的可换算班主任工作年限。

七、被评为学校及以上的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级集体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应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优先考虑;在选聘学科组长或部门干部时,优先考虑;在学期或学年度的学校各项评比和有关福利方面,优先考虑。

 

                    第三章:班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班主任评比及津贴发放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办法

1.本办法采用日考核、月度考核与学期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本办法由班级常规考核和班主任自身工作考核组成。班主任自身工作包括班主任每天的到班情况,班会情况,班主任工作会议、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班主任工作材料等组成部分等列入学期综合考核

3.班级考核采用一日常规检查、月度重大违纪扣分和重大活动获奖加分相给合的方法。

4.班主任费用有两部分:月基本津贴和月绩效费用。

5.月基本津贴标准:三年制强化班和五年制高职大专段:4//月;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中专阶段:5//月。

6.月绩效费用发放标准:根据月考核成绩各系部分三个等级:前三分之一的为170元;中间三分之一的为130元;后三分之一的为9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绩效费用为50元:

1)班主任当月出勤率低于60%的;

2)发生校内敲诈、勒索和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绩效费用为零:

1)当月班级扣分超过50分的;

2)发生群体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等严重违纪现象。

7.班会、班主任会议、工作材料、流生等按学期考核。

8.班主任的学期考核积分在各自序列前三分之一的,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学期考核积分在中间三分之一的,为合格班主任;连续两学期考核积分在后三分之一的,为不合格班主任。

9.班主任年度考核积分在前三分之一的,有资格参加省、市级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不合格的班主任经校长室研究予以解聘,停聘班主任一年以上,并且不承认其班主任经历。

三、常规扣分细则

(一)学习纪律

1.上课(自习、自修、早读、课间操)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1分,无故旷课1人次扣2 分。

2.破坏课堂纪律,致使教学中断,每人次扣5分,自习、自修、早读、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会等纪律较差的扣5分,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会班主任末带队的扣2 分。

3.未能在每月中旬及时出班级黑板报,每次扣5 分。

4.考试作弊每人次扣5分。

(二)礼仪常规

1.漫骂、追逐打闹、起哄、吹哨、乱放鞭炮每人次扣5分。

2.辱骂教职工每人次扣10分。

3.男女生交往过甚并造成一定影响,每人次扣5 分。

4.留长发、染发、穿拖鞋、打赤膊等进入教学区,每人次扣2 分。

5.进出校园不佩带胸卡,每人次扣1 分。

(三)生活秩序

1.故意攀折、践踏花草,破坏公物,每人次扣5分(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破坏宿舍就寝纪律、食堂等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每人次扣5分。就寝和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在宿舍和教室打牌赌博的每人次扣10分;早读和晚自习期间看不健康的书籍的每人次扣2 分。

3.进入营业性网吧、歌厅、舞厅,每人次扣10分。

4.教室、宿舍脏、乱、差分别扣10分、12分、15分;保洁区不按要求完成,不能正常保洁,视其程度扣5-10分;乱扔纸屑果壳,每人次扣5分;学生严禁将快餐带进宿舍,每发现一次扣5分;乱扔饭盒、食品袋及从教学楼、宿舍楼上方乱投乱扔杂物,每次扣10分。(具体扣分见《校园卫生日常检查评比标准》)

5.严禁走读生进入学生宿舍,违者每人次扣5分。

6.中午1200---1330住宿生统一在教室午休,每缺一人扣一分,纪律较差的视其情节扣3——8分。

7.宿舍私拉乱接电源、私用电器,每一起扣10分。

8.教室人走未关灯,违者每次扣5分。

9.男女不正当交往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四)重大违纪事项

1.赌博、抽烟、喝酒每人次扣20分。

2.偷窃、敲诈每人次扣30分。

3.打架、斗殴,视其情节每人次分别扣30分、40分、50分。

4.强行进出校门、爬门、越墙进出校园,无故夜不归宿,未经许可留宿他人,每人次扣2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人次扣50分。

(五)班主任自身工作

1.不按学校要求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或不及时上报相关资料,每次扣10分。

2.对违纪学生教育不力,措施不当,每人次扣10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未认真填写、不完整,班会课无教案或记录,每次扣20分。

4.班主任会议及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未到者,每次扣10分。

5.其他违纪违规事项比照执行。

(六)关于流生

所有班级,从第二学期起,每流1人每月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因违纪被开除的和劝退的学生,作半个流生处理。每学期结束时统计计算。

(七)奖励

1.班主任工作有特色,班级工作经验在全校推广的加20分:在省级、市级、县(市)级刊物发表的分别加50分、40分、30分,交流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班级学生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0分、40分、30分;获市级一、二、三等级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获县(市)级一、二、三等级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校级一、二、三等级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

3.每学期完成一次主题班会在校内观摩的加50分;对校外观摩的加100分。

4.班级学生在校内外因好人好事造成积极影响的每次加20分。

5.完成学校布置的额外常规保洁任务的每月加10分。

6.完成学校领导各科室临时交办的任务的,视其量和完成的质量的程度,每次加8-10分。

(八)说明

1.学期中途班级管理出现严重混乱现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无效的,连续两学期积分均分倒数末位的,学校将及时撤换班主任。

2.部分班级提前离校的,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适当补助。

3.班级在校内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老师协助考核,向学生处提交资料。

4.学校每天安排3人进行值日,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可安排3——4人值日,进行常规检查。

5.每天检查时间为早上650—晚上930(深夜抽查的除外)。

6.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实施,建立班主任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按月报学工处。

7.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在学工处。

                                                                

              校园卫生日常检查评比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校园卫生日常检查评比工作,主要包含校园包干区卫生、教室卫生、学生宿舍卫生和公共区卫生四个方面,各班在日常打扫卫生时,应该按照此标准完成日常打扫工作。

一、包干区卫生

1.已经由值日生按时打扫,但打扫不干净的,扣2---4分;经检查人员督促,重新打扫干净的,只扣2分。

2.没有打扫的,或没有按时打扫的,扣5分;经检查人员督促,重新打扫干净的,只扣3分。

3.包干区卫生检查时间:每次打扫之后10分钟内。

二、教室卫生

1.地面有杂物,扣2分。

2.桌凳排放不整齐,扣2 分。

3.教室内外墙壁有污迹,扣2 分。

4.门窗损坏不及时修理的,小玻璃扣1 /块,大玻璃扣3/块。

5.教室门没有配锁或放学后没有上锁,人走未关灯的分别扣2分。

6.不及时擦黑板、讲桌的分别扣2 分。

注:教室卫生检查不定时,随时抽查。扣分最多不得多于15分。

三、宿舍卫生

1.床上被子、枕头摆放应整齐划一,床单平整,无杂物,不达标扣1 /床。

2.鞋子摆放应整齐划一,不达标扣1/双。

3.箱包应统一位置摆放,不达标扣1 /箱。

4.劳动工具摆放整齐,不达标扣1分;劳动工具不齐全,扫帚、拖把、畚箕,缺一样扣1 分。

5.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不达标,每人每样扣1 分;个人生活用品不齐全,每人每缺一样扣1 分。

(个人生活用品,包括九项⑴漱口杯⑵牙刷⑶脸盆⑷牙膏⑸毛巾⑹饭盆⑺筷子⑻洗衣粉⑼热火水瓶)。

6.桌面清洁,如有杂物,扣1/桌。

7.地面清洁,如有杂物,扣2分。

8.上午和晚自习检查时,生活垃圾须全部倒干净,如有未倒掉,扣1 分。

9.门、窗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未及时修理,各扣1 分。

10.玻璃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未及时修理,小玻璃扣1 /块。

注:宿舍统一打扫时间:早上650前。每个宿舍扣分最多不得多于15分。

本标准自分布之日起实施。

                                                           20091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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