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27 

各处室、系部:

为规范、稳妥地做好2017年春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7619日至623日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请各系部参照学校下发的《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稿)》,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几点说明:

1.考核对象为本学期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处室管理人员由所在教学系部进行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2.教学评价的学生评教环节仍使用网上评教系统进行。学生评教是我校实现教学质量自我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加强管理、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经过前段时间的运行,学生基本能对各任课老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网上评教,但仍有部分班级的老师或部分学生替代其他学生进行评教的现象,请各系部加强教育,杜绝此现象的再次发生。具体评教时间为2017531日至69日。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适时对各系部评教进展情况进行公布。详细步骤可参阅学校网站教务处栏“学生网上评教使用帮助”。

3.各系部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教学质量考核的有关文件内容,明确考核工作的意义及办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准确性。

4.请各系部通知教师自行从学校网站主页教务处栏教学文件样式栏内下载《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将作为教务处汇总核查的依据之一。

5.各系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3天确认无误后,于2017626日前将《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系部用)及《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352522708@qqm);相关原始过程材料、数据和表格由各系部保存归档备查。

二、期末考试工作

1.考查科目于2017619-23日由各任课老师自行组织考试,其中德育采用上机考试形式,由各系部统一安排时间考试(3+4班级也由教学系部统一安排)。

考试科目于624日至25日(星期六、日)全校统一组织考试,所有课程不组织停课复习。

2.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教考分离,请各任课教师于69日前按校园网公布的试卷模板样式要求出好试卷(满分以100分计,考试时间100分钟,附参考答案),并将试卷(含参考答案)电子稿上交各系部,由系部组织各教研室按考试科目重新进行组卷,要把握好各科目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严格保密。样卷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于613日前交油印室印制。

3.请各系部尽快落实期末统一考试的相关事宜,624日考4场(分别是上午7:10-8:509:20-11:00,下午1:50-3:304:00-5:40),625日考2场(分别是上午7:10-8:509:20-11:00,下午学生离校),考试科目不足6门课的班级需将考试时间靠后安排,以便全校学生统一离校。请将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文档)于621日前报教务处备份(请发送至邮箱58638516@sinam)。

4. 2015级、2016级所有中职、高职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全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3+4”德育参加统一考试,其他课程随单招班统考),考试时间安排是:

语文(624日上午9:20-11:00

数学(624日下午1:50-3:30

英语(625日上午9:20-11:00

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考前30分钟各系部到教务处领取,每考场安排两位监考教师监考,科任教师不得监考所教班级,收卷后将试卷密封。各系部组织所有2015级、2016级相关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教师集中阅卷,统一登分。

5.6月2627日各系部组织教师阅卷,阅好后的试卷交所属系部存档,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6.不组织笔试的科目(但必须组织相应的操作考试),请提前到各系部说明情况并备案。

7. 中、高职班级学生在626-71日期间进行社会实践,并撰写出800字左右的实践调研报告。

8.单招班级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9. 各系部需将本学期的教学管理资料归档,并对系部期末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教务处

                                                              O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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