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04-12 

各处室、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0周进行,具体考试日程是2016425日(星期一)至429日(星期五),共5天。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所有科目的任课老师于419日前出好试卷(按校园网公布的试卷模板要求),经各系部主任审核确认后,自行送油印室印制。采用上机等实践操作考核形式的科目若不使用纸质试卷,请向各系部主任说明情况,组织相应的操作考试。

2.请各任课老师根据课务安排情况,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必须依据考试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行,每场考试学生不得提前结束考试。

3.请所有任课老师务必于55日前做好期中考试试卷批阅和登分工作,请将批阅好的试卷及时送交各系部存档,并将期中成绩录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请及时做好期中考试质量分析。

4.请所有任课老师做好期中考试前各种教学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以便系部备查。

5.请各系部于422日前汇总好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并将期中考试安排表(电子文档)报教务处黄红霞同志处备案。

6.请各系部于56日前做好教师期中教学情况检查,做好记载,完善、归档各种教学管理资料,并对系部期中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7.所有“3+3”“3+4”班级学生的考试试卷批阅、登分后,请班主任收齐每位学生的试卷,连同班级成绩汇总表统一交教学管理系部留存(至学生转段考试结束),以便合作高校备查。

8.单招部期中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教务处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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