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职业教育“卓越人才”培养工程(第一期)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下载附件查看详细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于3月14日5时前填写申报表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科室工作人员送交教务处周俊生老师处,系部人员交各系部分管教学主任处,电子文档发送至2571203191@qqm。
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