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4-05-13 

各处室、系部:

为规范、稳妥地做好2014年春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469621开展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请各系部参照学校下发的《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稿)》,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

几点说明:

1.考核对象为本学期在职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处室管理人员由所在教学系部进行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2.教学评价的学生评教环节仍使用网上评教系统进行。学生评教是我校实现教学质量自我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加强管理、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经过前段时间的运行,学生基本能对各任课老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网上评教,但仍有部分班级的老师或部分学生替代其他学生进行评教的现象,请各系部加强教育,杜绝此现象的再次发生。具体评教时间为201469613。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适时对各系部评教进展情况进行公布。详细步骤可参阅学校网站教务处栏“学生网上评教使用帮助”。

3.各系部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教学质量考核的有关文件内容,明确考核工作的意义及办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准确性。

4.请各系部通知教师自行从学校网站主页教务处栏教学文件样式栏内下载《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将作为教务处汇总核查的依据之一。

5.各系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3天确认无误后,于2014622前将《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系部用)及《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352522708@qqm);相关原始过程材料、数据和表格由各系部保存归档备查。

二、期末考试工作

1.考查科目于2014623下午之前由各系部协调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于623下午至25日全校统一组织考试,所有课程不组织停课复习。

2.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教考分离,请各任课教师于613前按校园网公布的试卷模板样式要求出好试卷(满分以100分计,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100分钟,附参考答案),并将试卷(含参考答案)电子稿上交各系部,由系部组织各教研室按考试科目重新进行组卷,要把握好各科目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严格保密。样卷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于616前交油印室印制。

3.请各系部尽快落实期末统一考试的相关事宜,结合泰州市统考科目需统一考试时间的要求,确定我校期末考试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623

 

13:50 - 15:30  16:00 - 17:40

624

8:00 - 10:30

13:50 - 15:50  16:00 - 17:40

625

8:00 - 10:00

 

 

 

 

 

考试科目不足6门的班级请将考试靠后安排,以便全校学生统一离校(625日下午学生方可离校)。请将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文档)于623报教务处备份(请发送至邮箱58638516@qqm

4.全校中职、高职各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都放在相同的时段考试,考试时间安排是:语文(624上午8:00-10:30)、数学(624下午13:50-15:50)、英语(625上午8:00-10:00),若班级无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其他课程可以安排100分钟考试时间。

5. 2013级所有中职、高职班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泰州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安排是:语文(624上午8:00-10:30)、数学(624下午13:50-15:50)、英语(625上午8:00-10:00)。试卷由泰州市统一印制、下发,考前30分钟各系部到教务处领取,科任教师不得监考所教班级,收卷后将试卷密封。

6625下午、626各系部组织教师阅卷,阅好后的试卷交所属系部存档。

7.不组织笔试的科目(但必须组织相应的操作考试),请提前到各系部说明情况并备案。

8.单招班级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9.各系部需将本学期的教学管理资料归档,并对系部期末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三、期末学生成绩登记及录入工作

为充分发挥教学管理平台功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自2012年秋学期以来实行了学生成绩网上录入,但每学期仍有部分老师未能按时登录平台录入成绩,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做好相关宣传通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系部将教学管理平台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具体名单见附件4)告诉各任课教师。系统登录后任课教师可自行修改密码,并请牢记;如教师密码遗忘,请与教务处联系,重新初始化密码。

2.在核准学生名单之前,不要录入成绩;成绩一次没有输入完毕可以点击“保存成绩”,下次继续输入,但在没有确定输入完毕且准确无误前千万不能点击“提交成绩”

3.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任课教师须向系部提交学生成绩修改申请表,说明更改原因,并附试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分管教学主任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更改。

4.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成后,应打印成绩单及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及教研组长签字后交系部保存、归档。

5.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于教学管理平台提交的最终截止时间是期末考试结束后5天,届时关闭系统。

6.成绩录入详细步骤可参阅学校网站教务处栏“教师网上成绩录入使用帮助”。

请各系部做好教师成绩录入的指导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并保证此项工作的质量,共同维护期末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教师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如有其他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电话87703008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打印本文】

手机扫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