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一年来,全校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学校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创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学校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凡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职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共产党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 要求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学校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2、严格掌握标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认真考察,严格把关,保证每一位推荐对象都经得住考验。各支部推荐人员上报后学校予以公示一周,如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者且情况属实,将取消其资格,并予以追究所属支部责任。 3、各支部提交的推荐名单的第一位同志将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推优的候选人。 4、各党支部要将评选结果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党委办公室,以便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审定。
附件1:《中共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
中共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7年1月8日 附件1: 中共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登记表 填报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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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日期:201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