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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双承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26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承诺”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校要将学校承诺内容(见附件1)和教师承诺内容(见附件2)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发布或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

  2.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承诺内容,并签订承诺书。

  3.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4.请各学校按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报道和图片发至邮箱txjysdsf@126m

 

附件:1.学校向社会承诺书(样式)

      2.教师向家长承诺书(样式)

 

 

 中共泰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学校向社会承诺书(样式)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工作再创新佳绩、再上新台阶,(承诺学校名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教育收费公示栏,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举报,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费行为。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有关招生入学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招生选拔考试。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全各门课程。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切实减负提质增效。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断推进教育公平。

严格规范从教行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体教师向所有家长作出师德建设承诺。强化师德建设考核,把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奖惩、聘任的重要依据。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依据有关政策严肃处理。学校违反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的相应处理。(承诺学校名称)真诚希望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承诺学校:      

年  月  日 

 

附件2

教师向家长承诺书(样式)

 

师德是教师立身之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教师形象,本人郑重承诺:

1.不旷工、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从事炒股、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不在校园内吸烟。

3.不着奇装异服,不化浓妆或佩戴夸张饰品进入校园。

4.不讽刺、挖苦、歧视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不收受家长钱物,不利用教师职业谋取私利。

6.不私自收费或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教辅材料等有价商品。

7.不私自在校外兼课,不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8.服从工作安排,不在学术、考试、职评等方面弄虚作假。

9.不参与非法游行、上访,不歪曲、捏造事实诽谤集体或他人。

10.不参与赌博、嫖娼、非法集资等,不酒后驾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背,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调查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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