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9
全体教师: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6月2日前提交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