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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9 

全体教师: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6月2日前提交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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