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院《关于评选2021年度学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评议,现确定何伟同志作为候选人上报。
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87661228。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