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首批“春蚕奖”评选认定的通知》精神,经个人自荐、学校研究讨论决定,拟推荐许樱同志作为候选人上报泰兴市教育局。如有异议,请与校办室联系,电话:87661228,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8日至6月14日。
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