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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泰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22 

全体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泰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需申报的教师对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于8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材料提交校办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做好泰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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