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07
全体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精神,凡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或信息有误的,均可申请。请对照文件要求,需申报的教师于5月20日前提交校办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