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的有关要求,希各位教师仔细对照选拔条件积极申报,于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办室石老师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