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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万人捐”的通知
日期:2017-05-10 

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自觉自愿、重在参与”的原则,倡导个人捐献一日工资,请各系部、处室收集本部门人员所有捐款,并于610前将捐款人姓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我的qq邮箱(2360316825),捐款交到工会封萍老师,以便公示和保存。

特此通知。

  

 

2017510

 

 
关于开展“红十字博爱万人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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