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7-03-13
根据《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社〔2017〕10号),泰州市分配我校推荐名额有2个。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参评条件,符合条件的老师于3月17日前向校办室提交个人申请。 参评对象:全省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推荐名额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2014年以来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在职教师一般不再推荐。 参评条件:1.爱岗敬业。热爱职教、爱校如家、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生如子、诚信自律,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3.业绩突出。业务精湛、注重实践、成绩显著,潜心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4.事迹感人。德技双馨、同行认可、家长满意,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