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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届江苏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日期:2014-12-08 

 各处室、系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院(苏教科院职〔20143号)《关于推荐第四届江苏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的通知》精神(具体通知见江苏职业教育网),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各科室、系部组织教师对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自我申报,并于1216日前将推荐表、推荐资料目录送交教科室钱和生老师处。学校将对自我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后,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

特此通知

 

 

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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