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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4-05-04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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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五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弘扬先进教师典型,激励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岗位争当育人先锋。现将《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五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校要根据推荐条件精心组织,通过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决定推荐人选(各校限报1人),在校内公示后,于58报局人事科。

2.市局将会同团市委通过初选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3.各校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登记表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23)。(2)事迹材料涉及到的成果认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3年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情况。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4.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聘期、任职期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截止20131231

希各学校在接到此通知后,抓紧组织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泰兴市教育局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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