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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申报岗位的通知
日期:2013-07-21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岗位分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以前,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都是分别对应的七级岗位、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现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五级或六级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八级或九级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十一级岗位。

    依照《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凡是符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岗位设置管理个人申请表》(该表及学校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可到学校QQ94978840共享里下载,也可到办公室领取),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26前上交办公室。逾期作自动弃权论。

    特此通知。

 

 

20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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