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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1-21 
  

各位老师:

根据泰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人[2013]2号)要求,现将我校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对象

评审推荐对象为所有在岗在职的教师。推荐评选原则上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原来是教坛新秀的可申报教学能手,原来是教学能手的可申报学科带头人),优秀人员破格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2013122日前向所在系部分管教学主任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

学校将对照条件,根据申请老师实际和分配名额,评选产生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

3.专家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建议名单。

4.组织审定

市教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在泰兴教育网公示5日后发布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A4纸正反打印;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本人或所带班集体取得的各项表彰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来开设公开课(讲座)和教学竞赛获奖等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开设的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及评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教科研部门认可);

5.近三年来教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如著述较多,可附刊物、著作的封面、论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课题须提供开题、结题论证报名等材料。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第2345、项材料需编印目录装订成一册。

四、评审条件

具体评审条件见附件。

 

 

0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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