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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中等专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暂行办法
日期:2012-08-18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泰兴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岗位名额

(一)报考条件

1.非本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

3.专业理论教师应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4.实习指导老师应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5.原则上,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有一定特长的能工巧匠可放宽到65周岁左右;

6.身体健康,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实习指导任务。

(二)岗位名额

合计

专业理论教师(9人)

实习指导教师(11人)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机械基础

机械制图

力学结构类

施工技术类

工程造价

电工基础

 

 

机加工综合

数控

车工

加工中心

钢筋工

砌筑

镶贴

测量

电类

财会

 

20

1

1

1

2

2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819-20日。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的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

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公室 

电话:87661228  1586107729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及与所报岗位相应的各类资格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5.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报名表。

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力量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

2012年822

2.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学校根据泰兴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其中专业理论教师分笔试和说课两部分,笔试和说课各占50%;实习指导教师考核分说课和技能实践两部分,说课占30%,技能实践占70%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各岗位初选人员。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要求另定。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六)聘用

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并报教育局备案。学校对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报教育局备案。

(七)待遇

1.按照所聘岗位工作量、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学校与聘用教师具体商谈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2.专业理论教师结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按照实际上课时数,及所聘岗位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确定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3.实习指导老师结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按照所聘工作岗位当月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确定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7728168

四、本办法由泰兴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八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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