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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1-06-28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明确如下:

        一、所有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人员填写申报讲师、高级讲师量化评分表(量化评分细则附后),并提供翔实的原始材料和个人书面申请。学校职称推荐领导小组下设的政治、业务考核工作组进行审核、确认后的量化评分表及量化考核分(成果展示)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二、述职。所有申报人员在教研室主任以上管理干部会上进行公开述职,学校管理干部进行投票(如果述职人选是管理干部则不参加投票)。计算述职人员的述职测评分。述职测评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称推荐领导小组人员的得票数除以领导小组投票数的得分,二是其他管理干部的得票数除以投票数的得分。两项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各占50%

        三、所有申报人员的得分。申报人员得分由量化考核分和述职测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

        四、确定最后职称申报人选。由学校职称推荐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得分及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确定最后职称申报人选,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职称申报人选准备材料,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后,上报教育局。

 

 

 

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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